2006年3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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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员诊疗 交警探视
湖州高速交警这个制度暖人心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丁惠国 刘国强

  本报讯  湖州高速交警近日实行了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跟踪制度,要求事故伤员入院后,大队领导和当班民警必须到医院看望伤员,特别是伤势严重危及生命的伤员,每天要有民警到医院查看病情。警方称,此举是为了减少群众因交通事故而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。
  除了与医院开通事故伤员抢救“绿色通道”外,湖州高速交警规定,伤员入院以后,民警还得跟踪随访,并专门建立了《交通事故伤员伤情跟踪记录本》。据湖州高速交警负责人介绍,交通事故发生后,伤员和肇事者往往不能马上筹到巨额医药费,医院对伤员的治疗存在顾虑。而民警的跟踪探访,能够督促医院无条件地抢救伤员,并打消一些伤员因担心治疗费用而不肯配合医院接受治疗的顾虑。
  据悉该措施出台后,让许多伤情严重而家属又不能及时赶到的伤员得到了及时的救治,使得交通事故伤亡率得到降低。2月15日10时05分,一辆中型客车途经杭宁高速公路往南京方向61公里+550米处时发生事故,造成4名乘客受伤,其中1人颅脑受伤病情十分危重,随时都有生命危险。湖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领导多次带领民警到医院看望伤员,督促医院对伤员进行先行抢救,由于抢救得当,伤员很快脱离了危险。